11月8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直播回顧),介紹有關情況并回答媒體的提問。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表示,此次決議提出的安排6萬億元債務限額置換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是黨中央統籌考慮國際國內發展環境、確保經濟財政平穩運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債實際等多種因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頭戲”。這6萬億元債務限額,分三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萬億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換各類隱性債務。
藍佛安介紹,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藍佛安表示,上述三項政策協同發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為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總的看,我們推出的是一攬子、綜合性、靶向準的化債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藍佛安說。
南方網、粵學習記者 楊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