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11月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從2024年開始,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
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
藍佛安表示,政策協同發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下降至2.3萬億元,化債壓力大大減輕。
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
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
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記者從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獲悉,這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
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議案提出,為便于操作、盡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國務院財政部門將按程序盡早下達分地區限額,地方政府將依法做好債券置換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