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鄧恢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經審理查明: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特殊號段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67萬余元。
鄧恢林庭審現場
從副處級一路受賄到副部級
公開資料顯示,鄧恢林,男,漢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研究生,法學碩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16歲考入武昌縣師范,畢業后到湖北省鄉鎮企業供銷公司工作。后到湖北省鄉鎮企業局,先后任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18年間歷任湖北鄉鎮企業管理局離退休干部處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等職。
2009年,44歲的鄧恢林出任宜昌市副市長,仕途不僅迎來轉折點,更走入快車道。第二年即進入宜昌市常委班子,任該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也由此與公安系統產生交集。
宜昌工作五年后進入湖北省公安廳任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僅8個月后,其崗位再次發生變動。2015年6月他被調入中央政法委。
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剛剛滿兩年,2017年7月他又空降重慶,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轉年就任重慶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20年6月14日,鄧恢林通報被查,2021年1月4日被“雙開”。通報稱,鄧恢林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據央視新聞2021年1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鄧恢林作出逮捕決定。2月26日,最高檢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檢方指控,鄧恢林從副處級到副部級一路受賄,最早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時已有受賄行為,他任此職務的時間為1996年3月至2000年6月。
此外,鄧恢林涉嫌的犯罪行為中有一條比較特殊——為他人在辦理特殊號段車牌方面謀取利益。
重慶接連三任公安局長落馬
鄧恢林落馬曾引發關注,一個重要原因是其前任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何挺、再前任王立軍,均是任內出事。
重慶自1997年直轄以來共有6任公安局長,分別是陳邦國、朱明國、劉光磊、王立軍、何挺和鄧恢林,其中朱明國于2014年11月被查,從王立軍開始,接連三任均落馬。
何挺于2017年被查,當年10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布通報稱,何挺被開除黨籍,受到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并且收繳其違紀所得。通報還提到,“何挺為謀求職務晉升搞攀附,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規選拔任用干部”,“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王立軍則因犯有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等,于2012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
鄧恢林身上還有一個重要標簽,即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
這段時間以來,“孫力軍政治團伙”的被查成為反腐工作的一大亮點。
2020年4月19日,公安部黨委原委員、原副部長孫力軍在任上落馬。2021年9月,孫力軍被“雙開”。7月8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孫力軍被控受賄6.46億,被查當月仍在斂財。
中紀委網站曾點名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報道稱,為了實現個人的政治目的,孫力軍與傅政華、王立科、龔道安、鄧恢林、劉新云等人“形成利益集團”,沆瀣一氣,大搞權權、權錢、權色交易。
中紀委反腐大片《零容忍》曾披露,孫力軍政治團伙案是黨的十八大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典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孫東升曾表示,孫力軍政治團伙案“是十九大以來查處的最嚴重的案件之一”。
中央紀委以往通報的案例中,落馬官員“搞團團伙伙”這樣的表述較為常見,而《零容忍》中使用的“政治團伙”表述則較為罕見。
今年9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劉彥平被“雙開”,通報直指他“政治上徹底蛻變,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
劉彥平1955年8月出生,河北豐南人,1974年4月參加工作,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畢業,武警少將警銜。
公開資料顯示,劉彥平曾長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調任公安部。2011年8月,劉彥平出任公安部部長助理 、黨委委員。2013年6月,劉彥平出任公安部副部長,兩年之后,2015年5月,劉彥平卸任公安部副部長,隨后擔任國安部紀委書記,后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安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在紀檢系統任職期間,劉彥平多次以中央巡視組組長的身份亮相,他在十九屆中央巡視中,多次擔任第十四巡視組組長。
直接被點名“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的還有傅政華,通報稱其“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
截至目前,除了孫力軍、鄧恢林和剛剛被“雙開”的劉彥平,孫力軍政治團伙其他成員的最新情況為:
今天(9月21日),上海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經審理查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343萬余元。
7月28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其被控受賄1.17億余元;
6月17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一案,其被控受賄4.4億余元,多次向孫力軍等人行賄9731萬余元;
1月6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其被控受賄1333萬余元。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人民檢察院、央視新聞、北京青年報、上觀新聞、中國新聞周刊
欄目主編:劉璐